邻水县2021年第一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竞租电子竞价公告

  •  邻水县2021年第一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竞租电子竞价公告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将对邻水县2021年第一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邻水交易国资租字〔2021〕02号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时间、起始价及保证金:

序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约) 原承租人房屋现状 房屋现状到期时间 起租价   (元/年) 竞租保证金 竞价时间
2021.12.31
1 鼎屏镇红光路65号门市 49 李碧琼 2016.08.01-2021.07.31 2800 250 9:00-9:10
2 鼎屏镇红光路89号门市 38 李宗良
贾磊
2016.10.01-2021.09.30 2300 200 9:00-9:10
3 县委招待所底楼原食堂旁房屋壹间 25 骆建文 2016.08.01-2021.07.31 3600 350 9:00-9:10
4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82号门市 42.6 陈永力 2016.08.01-2021.07.31 45000 4500 9:10-9:20
5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74号门市 47.77 闲置 闲置 37000 3700 9:10-9:20
6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70、72号门市 48.49 侯烈乔 2017.01.01-2021.12.31 45000 4500 9:10-9:20
7 鼎屏镇宁安巷130号门市 48.36 黎琼 2016.08.01-2021.07.31 7200 700 9:20-9:30
8 鼎屏镇宁安巷126号门市 53.73 范天娟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20-9:30
9 鼎屏镇宁安巷124号门市 53.73 邱小毅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20-9:30
10 鼎屏镇宁安巷122号门市 57.31 李春霞
廖全君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30-9:40
11 鼎屏镇宁安巷112号门市 53.73 王芳 2016.08.01-2021.07.31 9000 900 9:30-9:40
12 鼎屏镇胜利街2号附6号门市 12 刘凤洲 2016.10.01-2021.09.30 2400 200 9:30-9:40
13 鼎屏镇汉渝巷29号门市 40 蒋成文 2016.08.01-2021.07.31 2200 200 9:40-9:50
14 鼎屏镇人民路中段199号1栋二单元底楼左侧小屋 5 吴胜碧 2016.08.01-2021.07.31 600 100 9:40-9:50
15 鼎屏镇人民路北段158、160号门市 48 陈前坤 2016.04.13-2021.04.13 24000 2400 9:40-9:50
16 鼎屏镇建新路235号、237号门市 61.56 闲置 闲置 25000 2500 9:50-10:00
17 县农机局大门旁2号门市 19.5 闲置 闲置 4000 400 9:50-10:00
18 县农机局大门旁3号门市 45.5 闲置 闲置 7000 700 9:50-10:00
19 县农机局大门旁4号门市 17.5 闲置 闲置 4000 400 10:00-10:10
20 县农机局大门旁6号门市 37 闲置 闲置 6000 600 10:00-10:10
21 县农机局大门旁10-12号门市 110 闲置 闲置 12000 1200 10:00-10:10
22 凰腾国际广场7号楼第一层房屋 68.02 闲置 闲置 3000 300 10:10-10:20
23 云鼎府邸1号楼第一层房屋 84.84 闲置 闲置 3000 300 10:10-10:20
24 邻州大道172、174、176号门市 236.35 闲置 闲置 80000 8000 10:10-10:20
25 邻州大道192号门市 135.54 闲置 闲置 30000 3000 10:20-10:30
26 邻州大道216号门市 29.52 闲置 闲置 10000 1000 10:20-10:30
27 中奥北城金街2号楼负一层房屋达邻大道89-103、104号 84.49 闲置 闲置 5000 500 10:20-10:30
28 中奥北城金街2号楼负一层房屋达邻大道89-106号 30.72 闲置 闲置 2000 200 10:30-10:40
29 鼎屏镇胜利街36号7楼7-2号住房 80 闲置 闲置 4000 400 10:30-10:40
30 西城御府18号楼二层房屋 200.59 闲置 闲置 15000 1500 10:30-10:40
说明:所有标的竞价时间为10分钟,竞价延时时段为60秒。

注:1、标的展示时间:请竞租人于本次竞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12 30 日前自行踏勘,公开竞租时如无踏勘现场视为已踏勘,踏勘费用和现场踏勘产生的所有事情均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所有标的物租期均为5年,每年租金递增标准:每年按5%环比递增。
3、招租标的建筑面积均为大约面积。
4、本次招租不允许竞租人之间进行联合竞租
5、租赁期满或租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政府总体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无条件交回该租用资产。
6、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四、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价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质条件不符合,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保证金处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成交方式:

(一)满足本次竞价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网上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二)每个项目编号的竞价标的物符合竞租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到2人及2人以上的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否则本标的物竞价终止。
六、本项目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价人自行前往查勘,资产详情及展示地点见第三章。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26)3376932;侯女士,(0826)3786222 。
八、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 12 21 日至2021年 12   20 15 00 。                                            
(二)竞价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guang-an.gov.cn)进入“投标登录“模块。竞价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三)竞价人需先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相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对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四)每宗标的物每次交易均产生新的虚拟子账号,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漏交或误交;
4.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5.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
6.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九、联系方式及其它: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     候女士                       
联系电话:(0826)3376932  3786222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6)3215660             
竞价平台技术咨询:0826-2390196。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21年12月

 

 第二章  竞价须知

 本次竞价遵循《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规及通行惯例。竞租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招租须知,并以此对本竞租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招租文件:本次出租人为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竞租活动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承办。
二、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应当遵守本竞价须知。
三、竞价人须按竞价相关规定进行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分标的物缴纳)。
竞价人可对成功报名和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标的物进行竞价。
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业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无息退还。

 

 

  • 本次竞价标的物清单中所有标的物按现状竞价,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价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地点了解竞价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有权查验竞价标的物和查阅有关标的物资料,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价人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并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竞价人应当保证参加竞价活动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经查证属实,竞价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所有竞租标的物均为现状出租,建筑面积均为大约面积。
竞租人交清成交价款、凭县交易中心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县国资办(国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未到期的标的物暂不移交,待标的物租赁期满后再与竞租人办理移交手续。
五、本次竞价标的物清单中的标的物竞价成交后,由竞得人自主办理相关证照,办理相关证照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业主单位、竞得人双方依法缴纳。
六、电子竞价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中查看(须使用IE浏览器的兼容模式方能正常使用系统)。
(二)竞价人须在网上同意《电子竞买承诺书》、《电子竞价申请书》方可进行报名。
(三)竞价人在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内自行选择网络终端,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广安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指令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四)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所有标的物(每个门市及住房)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整。
(五)所有报价均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电子竞价系统记录数据为准。电子竞价系统竞价倒计时结束后,本次竞价活动结束。
(六)竞价成交后,根据电子竞价系统确定的竞价结果,出具《竞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2022年 1 7 )到交易中心签署,并在15日交清所有成交价和签订租赁合同。
(七)竞租成功后,竞得人将第一年租金在15日内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商银行;账号:8816 0120 0151 6286 2),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第一年租金的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竞价人务必注意电子竞价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七、出现以下情形时,本次竞价终止:
(一)符合竞租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不足两家的;
(二)报名且缴纳保证金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均未报价的。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要求向业主单位缴纳。
九、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业主单位的要求全额缴纳成交价款。
十、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其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价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导致竞价无效的;
(三)竞价人被电子竞价系统确定为竞得人后,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的;
(四)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的;
(五)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六)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七)以其他行为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十一、对本次竞价活动的异议处理由组织竞价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平台安全性、可靠性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十二、由竞得人、业主单位双方在约定时间内移交标的物。
十三、本次竞价标的物成交价款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十四、本次交易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十五、未尽事宜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第三章 标的物清单

 

 

序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约) 原承租人房屋现状 房屋现状到期时间 起租价   (元/年) 竞租保证金 竞价时间
2021.12.31
1 鼎屏镇红光路65号门市 49 李碧琼 2016.08.01-2021.07.31 2800 250 9:00-9:10
2 鼎屏镇红光路89号门市 38 李宗良
贾磊
2016.10.01-2021.09.30 2300 200 9:00-9:10
3 县委招待所底楼原食堂旁房屋壹间 25 骆建文 2016.08.01-2021.07.31 3600 350 9:00-9:10
4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82号门市 42.6 陈永力 2016.08.01-2021.07.31 45000 4500 9:10-9:20
5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74号门市 47.77 闲置 闲置 37000 3700 9:10-9:20
6 鼎屏镇人民路南段70、72号门市 48.49 侯烈乔 2017.01.01-2021.12.31 45000 4500 9:10-9:20
7 鼎屏镇宁安巷130号门市 48.36 黎琼 2016.08.01-2021.07.31 7200 700 9:20-9:30
8 鼎屏镇宁安巷126号门市 53.73 范天娟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20-9:30
9 鼎屏镇宁安巷124号门市 53.73 邱小毅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20-9:30
10 鼎屏镇宁安巷122号门市 57.31 李春霞
廖全君
2016.08.01-2021.07.31 7700 750 9:30-9:40
11 鼎屏镇宁安巷112号门市 53.73 王芳 2016.08.01-2021.07.31 9000 900 9:30-9:40
12 鼎屏镇胜利街2号附6号门市 12 刘凤洲 2016.10.01-2021.09.30 2400 200 9:30-9:40
13 鼎屏镇汉渝巷29号门市 40 蒋成文 2016.08.01-2021.07.31 2200 200 9:40-9:50
14 鼎屏镇人民路中段199号1栋二单元底楼左侧小屋 5 吴胜碧 2016.08.01-2021.07.31 600 100 9:40-9:50
15 鼎屏镇人民路北段158、160号门市 48 陈前坤 2016.04.13-2021.04.13 24000 2400 9:40-9:50
16 鼎屏镇建新路235号、237号门市 61.56 闲置 闲置 25000 2500 9:50-10:00
17 县农机局大门旁2号门市 19.5 闲置 闲置 4000 400 9:50-10:00
18 县农机局大门旁3号门市 45.5 闲置 闲置 7000 700 9:50-10:00
19 县农机局大门旁4号门市 17.5 闲置 闲置 4000 400 10:00-10:10
20 县农机局大门旁6号门市 37 闲置 闲置 6000 600 10:00-10:10
21 县农机局大门旁10-12号门市 110 闲置 闲置 12000 1200 10:00-10:10
22 凰腾国际广场7号楼第一层房屋 68.02 闲置 闲置 3000 300 10:10-10:20
23 云鼎府邸1号楼第一层房屋 84.84 闲置 闲置 3000 300 10:10-10:20
24 邻州大道172、174、176号门市 236.35 闲置 闲置 80000 8000 10:10-10:20
25 邻州大道192号门市 135.54 闲置 闲置 30000 3000 10:20-10:30
26 邻州大道216号门市 29.52 闲置 闲置 10000 1000 10:20-10:30
27 中奥北城金街2号楼负一层房屋达邻大道89-103、104号 84.49 闲置 闲置 5000 500 10:20-10:30
28 中奥北城金街2号楼负一层房屋达邻大道89-106号 30.72 闲置 闲置 2000 200 10:30-10:40
29 鼎屏镇胜利街36号7楼7-2号住房 80 闲置 闲置 4000 400 10:30-10:40
30 西城御府18号楼二层房屋 200.59 闲置 闲置 15000 1500 10:30-10:40
说明:所有标的竞价时间为10分钟,竞价延时时段为60秒。

 

 第四章 相关文件格式
一、电子竞价申请书(样本)
二、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样本)
三、成交结果公告
四、合同(范本)

一、电子竞价申请书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经认真阅读国有产权竞价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此次国有产权竞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此次国有产权电子竞价活动。并做如下承诺:
我方愿意按国有产权竞价文件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
若能竞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产权竞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产权竞价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我方网上报名所填写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我方愿意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若我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密码等信息泄露,则产生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申请。

 备注: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时须点击同意《电子竞价申请书》方可进行下一步报名、缴纳保证金。

     二、成交确认书(样本)

 确认书编号:邻水交易国资租字〔2021〕02号

 2021年12月31日,在电子交易平台举行了国有产权公开竞价活动中,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标的名称 成交价款
(万元)
成交价款
付清时间
竞得人
名  称
竞 得 人
联系电话
    2022年  月  日前    
成交价款(大写) 人民币:

1.竞得人在领取《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交清此次成交价款。
2.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向内业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3.本《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业主单位、竞得人、交易中心分别持有。

  委托人(盖章)       竞得人(盖章)      承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邻水县2021年第一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公开竞租电子竞价结果
竞价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编号:邻水交易国资租字〔2021〕02号

 

 

标的号 坐落位置 面积 (㎡约) 起租价(元) 成交价(元) 竞得人 备注
1            
2            
3            
4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26-3367696

      四、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GZ00001

 甲方(出租方):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德合
联系电话:0826-3376932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邻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乙方通过公开竞价依法取得位于邻水县                    营业用房或住房的房产租赁权,并当场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竞租须知》、《成交确认书》等竞租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描述
1.甲方将其管理(受托管理)的位于邻水县              ,建筑面积约为       ㎡(建筑面积为参考面积)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根据《竞租须知》的要求,该房屋内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二、房产租期
本合同房产租期为    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房产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招租房屋,乙方无条件如期交还。
三、租金支付标准及方式(单位:人民币)
1.租金按年收取,交纳方式为现金/转账。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支付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以后每年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即在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付当年租金。在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应将租金票据交给乙方。
2.租金按每年 5 %的幅度环比递增。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按四舍五入精确到佰元,但最低额不小于壹仟元整。
4.承租期间所涉及水、电、气、物业管理、通讯、装修、维修等相关运营费用均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相关规定按时付清。
本合同终止,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在乙方交还房屋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以移交清单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2.房产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回房屋。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内应合法及按约定使用房屋。
2.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应当符合环保、消防、城管、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并应书面报呈相关单位(部门)批准。在装修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室外店招牌需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3.乙方的经营行为应自觉接受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并履行相关社会义务,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且不退还已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4.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5.租期届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予赔偿乙方装修、维修、底货等其他费用;所有附着物不得破坏,无偿归甲方所有。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或者变相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由甲方、乙方、新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只调整履约主体,本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不变。
7.若租赁期届满,在重新招租过程中,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物的,承租租金按照最近一年年租金上浮5%进行收取租赁费,如承租人未取得租赁权,则按天收取已经使用租赁物的租赁费,并且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权公示期届满3个工作日内搬出该租赁物。
8.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意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房产租赁期间,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政府总体规划拆迁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需收回出租房屋终止合同时,甲方提前1月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应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出。房屋租金根据合同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装修、维修、(存)底货等其它相关费用。
10.房产为现状出租,房产租赁期间由乙方自行装修、维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为其承担费用,乙方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
11.租赁终止时(含租赁期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自行腾空房屋,房屋内未搬出的物品视为乙方的丢弃物,甲方可于租赁终止时作抛弃处理而不予赔偿。
六、租期届满移交
房产租期届满,甲方将提前一个月重新进行公开招租,在租期届满,按要求将房产交回甲方。如乙方继续参与公开竞租需待招租结果出来交房的,应在租期届满前30天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最近一年年租金上浮5%预交1个月租赁费,没有取得招租资格的,租赁费不予退还,房产无条件按要求交回甲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
(2)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室外店招牌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3)在房产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房产房屋的结构,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者变相转租的。
(4)乙方利用招租房产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5)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政府总体规划拆迁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需提前回收房屋,乙方拒不配合的。
(6)除因国家政策改变或政府总体规划拆迁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的,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前退租的。
2.在房产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房产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非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对租金支付因特殊情况而有困难的,经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可延期交付租金。延期最长时间为3个月,乙方每日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延期时间到仍未能支付,导致延期超过约定但在6个月以内的,乙方每日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超过6个月的,按司法程序追偿索赔、强制移交。
八、违约责任及赔偿
1.①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②乙方应在房产租赁期届满3日内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给招租房产物造成损坏的,应将房产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通过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2.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如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应同步与相应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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